

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一、整治时间
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
二、整治重点
(一)重点区域
:城市主次干道、城郊结合部,商业中心、学校、医院、车站周边道路,国省道、县乡道路、农村道路等交通事故易发多发、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。
(二)重点车辆
“两客一危一货”、校车、面包车、渣土运输车、重型挂车、农村地区“五小车辆”(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三轮摩托车、两轮摩托车、拖拉机)等车辆,以及逾期未检验、未报废、违法未处理的车辆。
(三)重点人员
驾驶上述重点车辆的驾驶人,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、未换证、被注销或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人员。
(四)重点交通违法行为
酒驾醉驾、无证驾驶、疲劳驾驶、超速行驶,货车违法载人、非法改拼装、超限超载,摩托车、电动车违法载人,“飙车炸街”、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(五)重点企业
督促道路运输、物流园区、砂石厂矿企业、客货运场站、机动车维修厂、报废机动车回收等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。
三、法律责任
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;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积极配合整治行动,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
南江县公安局
2025年8月1日